王清峰要廢除死刑的言論引發嚴重躂伐,最後法務部長王清峰下台,整起事件才終於落幕。


    上星期一在輔大慕道班老師跟我們提到這件事,她說:「寬恕不代表不必受處罰。」


    我們的社會要講求寬恕,但是在法律上的程序要繼續走完,我覺得這樣講沒有錯,受害者可以寬恕兇手,但是兇手還是要接受法律制裁,這兩件事情是應該要分開的。


    監察院長王建瑄也說王清峰的寬恕用錯地方的,在法律上兇手還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


    其實我們的社會要講求寬恕,要原諒兇手,一個犯了錯的人要給他機會,這並沒有什麼錯,但是做錯了事,就要接受法律制裁,這是必然的道理。王清峰她要廢除死刑,甚至已經定讞的死刑犯都不執行死刑,這是不合理的,台灣這個社會的成熟度還不能夠廢除死刑,廢除死刑這件事要經過很長時間的討論才能夠真的廢除,已經定讞的死刑犯要走完法律程序,如果不執行死刑的話是違反了法律是不應該的。


    寬恕不代表不必受處罰,希望大家能弄懂這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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