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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讀中原大學的時候我上過一門課叫生命倫理學,老師是牧師叫歐力仁,他上課時有跟我們說他反對同性戀,他也跟我們說過他反對的理由,其實想一想是很有道理.

  老師說:"為什麼要贊成同性戀?理由是什麼?如果贊成的理由是因為同性戀是天生的話,那有些人他是天生就會攻擊人,這樣子可以被允許嗎?有人他支持同性戀的理由是因為同情,但不是所有的戀情都是被允許的,有人談師生戀能夠被允許嗎?有人辦公室戀情能夠被允許嗎?"

  歐力仁老師他這樣講我覺得他的理由很好,不過當然他也說因為他反對同性戀所以會很多人罵他,在當年同志運動還不像現在這樣規模那麼大,能引起那麼大的迴響,在當時還沒有多少人在討論同志議題,老師這樣講也沒有人有反對的意見,只是也沒有人贊成就是了,在那時候我對於同性戀的議題也還不是很有想法,雖然同性戀議題在當時的爭議性還算小,但老師還是為避免爭議所以在我們要辯論的題目上沒有同性戀這的議題。現在當然和以前不同了,現在如果老師還是說他反對同性戀的話,我想應該很多人會在課堂上持反對意見。

  歐力仁老師雖然反對同性戀,不過他說他並不會歧視同志。在當時講這樣的話不會有人有意見,現在當然也不是這樣了,只要你反對多元成家,你就會被罵歧視同性戀,甚至向郭采潔只不過在facebook上表示大家對最近很紅的議題不甚瞭解,連多元成家都沒提到網友就聯想到是多元成家議題,就被眾多網友批評歧視同性戀。

  其實不管反對還是贊成都應該要有理由,在我看來歐力仁老師的理由算不錯,也因此目前為止我並沒有很支持同性戀,因為我還沒有找到可以反駁歐老師論點的理由,同性戀是天生的值得同情,但那並不構成支持同性戀的理由,有人會說兩個人真心相愛為什麼不能夠結婚?為什麼不能夠被祝福?但不是所有相愛的人就一定可以被祝福的,因為師生戀就因為違反倫理不被允許,所以同性戀也是一樣不應該被允許的。

  我的立場是反對多元成家,但對於同性戀我的立場比較中立的態度,我覺得同性戀應該是要被關心的,有的人天生就同性戀你要把他導正成異性戀有困難,他就是沒辦法改變,如果真的不允許同性戀的話好像問題又會更嚴重,有人好不容易說出自己是同性戀的真相,你要他不能這樣做其實也真的太傷人。對於同性戀應該要多一點的關愛,讓他們走出來面對自己的人生,要能夠接納他們。我反對多元成家是因為傳統家庭都是一夫一妻,如果同性戀可以有家庭並且領養小孩,這樣的環境下會不會影響到小孩的性向?要如何和心智都還不成熟的小孩解釋他的家庭跟別人不一樣?在這樣的家庭長大小孩會不會受到歧視?但如果有充分的證據顯示這樣的環境一樣可以教育出健康的小孩,性向也不會受到影響,真的這樣的話我贊成可以多元成家。目前來看我覺得還是不要多元成家會比較好,不是歧視同性戀,是怕對小孩不好。

  今天我在這裡反對多元成家我知道很多人都會覺得我歧視同性戀,我覺得不管贊成或反對多元成家都應該要足夠的理由,目前都還沒有立法通過,在那之前應該多辦公聽會聽聽大家的意見,不過最後法案有沒有過,希望多元成家的議題能夠讓台灣人民有一個聽取別人意見,互相討論的機會,相信現在是民主社會,台灣人也夠成熟能夠好好的聽取別人的意見好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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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翠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