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一篇講到我在垃圾場駐點一年,每天上班坐公車再坐捷運再坐公車,交通時間九十分鐘,所以現在只要上班的交通時間少於一小時我都認為是離家近,至於為什麼我駐點的地方叫垃圾場,因為那裡的人都很垃圾,他們就是很懶,我是程式設計師我的工作應該只要寫程式就好,結果在那裡工作一些很簡單的操作都要叫我做,都不會想說他們自己找人做,所以我叫那裡垃圾場。

  講真的垃圾場那種地點已經超出我的面試範圍了,我是進公司以後一個月就被調去駐點,如果是自己找工作怎麼可能會找到那麼偏僻的地方工作,那裡離新店捷運站坐公車還要十幾分鐘,真是有夠遠的,我畢業以後去面試的公司已經超過五十家了,這五十家公司每一家都比垃圾場要來的近,最遠也只不過到捷運昆陽站,走路十五分鐘到公司這樣而已,因為離捷運站近所以其實還是比垃圾場近,今年我有一家面試在中信金融園區,那裡鄰近捷運南港軟體園區站,所以也還是比垃圾場要來的近,公司要比垃圾場遠可能真的要到桃園去了,不然就是內湖科技園區離捷運遠的地方,那種地方才會比垃圾場要遠,不過這種地點都超出我的面試範圍了,而現在捷運松山線已經通車了,所以其實我找工作幾乎是每一家都要求要離捷運站近,我今年的面試還真的很少有公司離捷運站遠的,現在捷運真的太方便了。松山線通車了以後又多了好多地方捷運會到,未來上班應該都會選擇坐捷運,騎車太危險,尤其是往台北方向,叫我尖峰時間騎車上下班,除非真的很近,不然是不太可能的,那如果像垃圾場這麼偏僻的地方上班,那就乾脆辭職了,因為我工作不管怎麼找都比那裡近。

  汐止離新店那麼遠,還一直要我駐點在那麼不讓我回公司,讓我每天上班跑那麼遠,一定要搞到人家辭職才罷休,真是不辭做到死的最佳寫照,讓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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