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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0
    今天我去常去的那一家共創空間練習程式,今天去那裏人也不多,其實那一家的人都很少,那裏空間很大,感覺比較開闊,很適合在那裏讀書。
    2010年的今天,法務部長曾勇夫簽署死刑執行令,共槍決了4名死刑犯,在這之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為廢死言論而引起廣大的民怨,最終辭職下台,而我就是從曾勇夫執行死刑令這天開始關心死刑議題的,因為就在台灣執行死刑以後,不但廢死聯盟的人出來抗議,表示執行死刑違法國際人權兩公約,並且歐盟揚言因為台灣執行死刑要取消對我國的免簽優惠。台灣當時已經很久沒有執行死刑了,結果一執行死刑就被歐盟這樣子干預,實在覺得這世界很不公平,加害者囂張,被害者可憐,加害者有人權,那被害者的權力到底在那裏?關心死刑議題那麼多年,到最近公視大戲我們與惡的距離引發熱議,對於廢死這件事情現在是比較平靜來看待,廢死聯盟有他們的理念,我表示尊重,但是台灣仍然是有死刑的國家,在死刑未廢除之前仍然應該要執行死刑,而隨機殺人犯他犯的錯當然該死,但是我們國家應該要多一點的時間了解殺人犯的犯罪原因是甚麼,而不是急著把隨機殺人犯處死,而目前我堅決反對廢死的立場仍不變,但是對於死刑的執行應該要能夠有更好的處理方式,也應該要對於死刑的判決相當謹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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