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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7


    今天是星期一,中午又去慕道班,今天老師講一個故室,A,B,C三個人不同的時間被找到農場工作,A做最久,C做最短,找他們來的時候就已經講好了工資一天一千元,發薪水時C最早拿到一千元,再來是B,最後是A,每個人都是領一千元.發完薪水以後大家就吵了起來,因為工作時間不同,A做最久最辛苦,C做的最短最輕鬆,結果大家都拿一樣的錢,這樣不是不公平嗎?


    老師說以天父的角度來看,A最早來到農場工作最早安心,C最晚來到農場工作,他在被找到農場工作之前那顆心很焦慮不安,所以最晚來的人要最先發薪水,給最多的祝福,這三個人所拿的錢都是一千元.只是如果在現實社會真的這樣發薪水的話,那一定是吵死人了,會有人抗議,這種道理要懂真不容易,需要好好思考.


    下午我都在學校練程式,現在還繼續找研發替代役,要多練程式才能找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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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翠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