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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8日發放消費券,結果有不少通緝犯也都跑來領,被現場的警察直接逮捕,由於消費券是人人有獎,就算是你殺人放火都能領,才造成了這種現象,為了領3600而被捕入獄,不知道那些犯人入獄後會是怎樣的心情.
    消費券人人都可領實在是讓我感到很不公平,就算是殺人放火還是可以拿3600元,而最不公平的是有些家暴的父親把家人趕出去,可以領走全家的消費券,兒童福利聯盟就向政府陳情,希望可以代領,我相信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消費券這樣發一定會產生很多不公平的.
    而到底消費券能讓景氣回溫多少呢?熱度用能持續多久?如果這3600元再加上大家的心理作用,也許消費券功效能大大的發揮,但畢竟這只是短期的,我相信不到一個月這股熱潮就會退燒,如果消費券不能真的發揮他的效果,熱度一過又要景氣衰退了.
    希望大家拿到這3600元後能好好運用,如果是有能力的人應該把這筆錢捐出給有需要的人,這也是很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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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翠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