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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17

    今天上班到了下午很多人都不在,暑休的期限到10月底,所以還沒有用完的人要趕快用,不然到時候用不完,台大上班做久了休假就會很多,有人休假多到用不完,本來休假沒有用完是可以遞延到下一個年度的,現在勞基法改了,法定的特休假沒有用完要折算工資,變成休假沒有休完就要趕快休,不然造成學校困擾。很多公司是大家真的都沒辦法把特休用完,根本沒時間請特休,台大個情況要請特休很容易,可以遞延會比較好,改成不能遞延是因為很多公司都不讓員工把特休請完,現在要折算工資對台大而言反而不利,最近又要修法了,到底怎麼改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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