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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報導有一名年近30歲的李小姐因為用優惠券買不到名牌而不滿,硬是拿出五十幾張的優惠券要到百貨公司買名牌,最後一直僵持了七個小時,警察也都跑來關切,百貨公司都派人處理還下跪道歉,但是李小姐就是一定要買到名牌,也跟著跪,鬧到凌晨百貨公司總算讓步,就讓李小姐花費100萬折價30萬買走這些名牌貨.
    看到這則新聞,我覺得真的誇張的不是百貨公司,我覺得是李小姐太誇張了.人家不讓你買你買少一點就好了,為什麼要爭到這樣子僵持不下還鬧上了新聞?警察也都來關切,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心態.百貨公司當然有錯,可是你這種事鬧上新聞好像是要讓人知道你很有錢似的,難道就不怕別人來搶嗎?台灣現在經濟不景氣多少人為了找工作擠破頭,你還為了要買名牌爭到這地步,甚至還下跪,這樣的事有什麼好跪的?根本就是瘋女人,愛幕虛榮又要讓人家知道她很有錢.
    七十萬有多大?很多人七十萬要賺半年,而且現在很多人放無薪假,半年都還賺不到七十萬,可能要賺一年才有七十萬,這七十萬拿來買名牌可見得這人多有錢.現在很多人都吃不飽了,多少人失業,看到這種新聞實在感慨有錢人就是不一樣,一口氣花七十萬都不會心疼,為了要買名牌可以這樣據理力爭,真的是太有錢了.
    不知道李小姐有沒有男朋友,看到這種女生我看男生都嚇跑了吧,就算人家長得再漂亮也沒用,不過話說回來,人家一定是很有錢,看在人家有錢這一點應該還是多少會有男人心動,但對我來說,像這種愛慕虛榮的女人是交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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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翠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