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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星期日5/4在台北捷運上發生一件事讓我很火大,有一個死小孩在地板上亂揀髒東西,然後去還拿髒東西要抹我衣服,我很不高興的把他的手推開然後瞪他,那小孩很害怕躲到他媽媽後面,他媽媽不但沒有道歉,竟然還說:"請你不要這樣瞪小孩,小孩會害怕,人家年紀還小不懂事,他又沒有怎麼樣。"

      聽了真是讓人很火大,但是因為我快要下車了所以沒有和這個媽媽計較,而且有小孩在小孩其實也很無辜,真正讓我生氣的是大人的態度,而不是小孩,她兒子沒有怎麼樣,我才沒有怎麼樣,我只是瞪他而已又沒有罵他,已經很有風度了,難道你要我跟他說對不起嗎?人家年紀小又怎樣?年紀小就可以這樣對我?只會坦護加害者,什麼事情加害者都沒有錯,都是被害者有錯?這到底是什麼世界?

      從這件事也讓我想到了日本在1999年發生的光市母女命案,兇手福田孝行殺害了一名母親和小孩,由於兇手當時只有18歲而已,所以受到了法律上的重重保護,而相較之下,被害人的家屬本村洋沒有得到任何的人權保障,甚至帶著他妻子和女兒的遺照進入法院都被阻止,原因是會影響到加害者的情緒,最後只能蓋上黑布帶進去法院。

     光市母女命案現在已經判死刑定讞了,這是本村先生奮鬥了十幾年的結果,在這中間的過程真的是非常的辛苦,在那時候福田孝行有22名辨護律師為他辯護,最有名的律師為安田好弘,安田好弘竟然說兇手是相信哆啦A夢存在這世界上,所以把屍體放在儲櫃中相信哆啦A 夢會從時光機中跑出來,而不是把屍體藏起來,他還說兇手姦屍的行為是看了魔界轉生,相信把精子送入死者體內可以讓死者復活,這是一個起死回生的儀式。這樣的說法真的是讓人搖頭,我對於律師幫加害者辯護沒有意見,但是這種說法是在扭曲事實,想盡辦法要幫加害者脫罪,這樣的行為真是非常的可惡,法律對於加害者也是很保護,以"兇手還有更生的可能性"在一審和二審判處無期徒刑,由於福田孝行只有18歲,在日本的法律他實際上只需要關七到八年就可以出獄,這對被害者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並且從兇手和朋友的通信可以看得出來,其實兇手根本就沒有悔意,好在後來在更二審判處死刑,而現在這個案子也終於死型定讞了。

     在光市母女命案更二審宣判的第二天,安田好弘律師因為幫助日本不動產公司脫產二億日圓而被起訴,竟然有2100名人權律師挺身而出,要為他們心中的人權鬥士辯護,這樣的情況真是讓人搖頭嘆息。

      在這個週日的捷運事件後,我更能體會到被害人的處境有多艱難,這世界有多不公平,那位媽媽這樣坦護他的兒子就像在日本的司法坦護福田孝行一樣,司法完全就沒有保護被害人,這社會真是不公不義,在台灣也是司法不公,現在的司法很難判處兇手死刑,正義還很遙遠,但是即使邪惡的勢力如此龐大,我們都不能就此放棄,要繼續努力奮鬥,相信在有生之年一定可以看到正義伸張的一天。今天下午我要和被害人人權協會開會,希望能夠更了解被害者的處境,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也希望多一點的人來幫助被害人,讓被害人的聲音能得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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